優惠措施
將工業大廈部分 1 豁免申請並不排除把整幢工業大廈改建設成為數據中心,這項豁免有效期適用於該工業大廈整段使用期內。 樓層改作數據中心用途的豁免書
位於「工業」、「商業」或「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的工廈業主可申請將合資格工業大廈的一部分改為數據中心用途,並免繳豁免書費用。詳情可參閱地政總署的 地政處作業備考編號 3/2012、3/2012A 及 3/2012B 。
- 豁免申請並不排除把整幢工業大廈改建設成為數據中心,這項豁免有效期適用於該工業大廈整段使用期內。
透過修訂地契在工業用地發展高端數據中心
如透過修訂地契在工業用地發展高端數據中心,其土地補價會按實際發展密度及高端數據中心用途為基礎而評定。詳情可參閱地政總署的 地政處作業備考編號3/2012、3/2012A 及 3/2012B 。
將工業大廈部分樓層改作數據中心用途
- 免收「豁免書費用」
- 適用於所有數據中心
- 樓齡不少於15年
- 位於「工業」 、「商業」或「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
重建-修訂地契以發展高端數據中心
數據中心用途
- 按高端數據中心用途及實際發展密度(相比最佳用途和最高發展密度) 評定土地補價
- 適用於發展高端數據中心
- 不得低於適用的最高發展密度的40%或不得低於地積比率2.5倍(以較高者為準)其他准許用途 - 以最佳用途評定土地補價
其他准許用途
- 以最佳用途評定土地補價
促進在工業大廈及工業用地發展數據中心的措施摘要
就地政處作業備考編號 3/2012、3/2012A 及 3/2012B 內所列的安排、申請資格及批核條件摘要如下 –
將工業大廈部分
1
豁免申請並不排除把整幢工業大廈改建設成為數據中心,這項豁免有效期適用於該工業大廈整段使用期內。
樓層改作數據中心用途的豁免書
( 作業備考編號3/2012、3/2012A 及 3/2012B )
(甲) 安排
( 作業備考編號3/2012、3/2012A 及 3/2012B )
(甲) 安排
- 將工業大廈的一部分改作數據中心用途,政府會免收「豁免書費用」。
- 有關數據中心項目須位於樓齡不少於15年(由最後發出的佔用許可證的日期起計)的工業大廈。
- 有關工業大廈須位於「工業」、「商業」或「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內。
- 在豁免期間,有關數據中心項目只可作數據中心用途。
- 所有建築工程必須在豁免書批出日期起計的三年內完成。
透過修訂地契在工業用地 發展高端數據中心
( 作業備考編號3/2012、3/2012A 及 3/2012B )
(甲) 安排
( 作業備考編號3/2012、3/2012A 及 3/2012B )
(甲) 安排
- 按高端數據中心用途及實際發展密度,而非最佳用途和最高發展密度,為數據中心部分評定土地補價。
- 非作數據中心用途的部分,土地補價會按既定機制評定。
- 有關發展項目須位於工業用地上。
- 用作數據中心部分是以高端數據中心用途評估。
- 就有關發展項目的數據中心部分而言,(i)其發展密度不得低於適用的最高發展密度的40%;或(ii)其地積比率不得低於2.5倍(以較高者為準)。
- 附屬於數據中心的辦公室的面積不得高於數據中心部分的實用樓面總面積的30%。
申請人在申請優惠計劃時,須一併提交一份節能計劃 ,可參考採用了《綠色數據中心實務指引 》(只有英文版)的《 節能計劃(樣本) 》(只有英文版)。
申請詳情可參閱有關 作業備考 原文,並聘請具備相關資格的人士提供專業協助。